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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化工废液案丨2名主犯被判死刑,3名雇佣工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15年

在污水处理行业,偷排串改伪造数据、不按环境管理要求处置的单位和企业不在少数,被判刑、罚款的也比比皆是。而被判死刑的也属罕见了。近日于2021年1月31日发生的山东诸城违法倾倒化工废液案件的二审判决下来了。2024年1月4日,据封面新闻报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山东潍坊诸城市“1·31”违法倾倒化工废液中主犯等五人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主犯王某、陈某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该案件发生在2021年1月时隔3年,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这起骇人听闻的偷排危废案始末。

一.案件经过

2021年1月31日,山东诸城2名个体户王某、陈某及其雇佣的3名工人分别将含有醋酸、硫氢化钠的两种工业废液偷排至公共污水管网,两种废液混合后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通过管网扩散至深夜熟睡的居民家中,最终导致4人死亡、3人重伤、32人中毒。

令人震惊的是,此时距离王某、陈某从事危废非法处置业务也不过1个月左右。

据潍坊市检察院指控,2020年12月25日,王某、陈某、李某和毛某(后两人在出事前已退出)为非法获利,在不具备处理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收集、储存、排放工业废液。

他们对接收的废液的处理方式也十分简单粗暴,通过“气味大小”来决定是直接偷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还是用地罐暂时贮存再偷排。

直到2022年1月30日,经中间人介绍两人先后接收了一批含硫氢化钠的工业废液(37.69吨)和一罐含醋酸的工业废液(后经鉴定为危废)。2022年1月31日凌晨前后,王某、陈某伙同三名工人,将上述两批工业废液先后偷排至污水管道,致使两种废液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等大量有毒气体,并通过污水管网扩散,造成附近居民4人中毒死亡、35人中毒住院的严重后果。

同时,在危废非法处置业务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王某、陈某等人还曾跨区域偷排400多吨来自山东、上海和天津等地的工业废液。

2022年8月12日,王某、陈某被潍坊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3名雇佣工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和有期徒刑15年。同日与本案有关的危废产生单位、企业主管、中间商等共2家单位、11名责任人员也被控污染环境罪,另案获刑。

二.硫化氢中毒事故成污水处理行业“第一杀手”

事实上,硫化氢中毒事故在不同行业都屡见不鲜,在污水处理行业发生频率则更高。《我国污水处理厂事故统计分析与对策研究》统计显示,中毒窒息事故是污水处理厂事故的主要类型,占比高达71%。其中,由硫化氢引起的事故占总事故数的58%,且主要为中毒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3年全国就已发生至少六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事故一:4人死亡,2人轻伤!广东一起水解酸化池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
2023年7月4日,广东省揭阳市一食品厂停产期间水解酸化池发生硫化氢气体泄漏,最终造成4人中毒窒息死亡,2名救援人员送医院留观(已出院)。
事故二:2人死亡,1人受伤!辽宁一环保公司检维修水泵发生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
2023年6月20日,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一体化泵站因环保公司工人违章作业,在检维修水泵过程中发生一般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1.3万元。
事故三: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天津一排污水井发生一般硫化氢中毒事故
2023年5月29日,天津市津南区一临时污水泵站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400.509万元。
事故四:4人死亡!广东一集水池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3年5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一造纸公司工人纪某亮在捞浆作业时不慎跌落集水池,另三名员工盲目涉水进入池内施救,池底污泥搅动后释放出硫化氢和一氧化碳,4人窒息、中毒后晕倒在污水中淹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五:3人死亡!陕西一药企污水池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2023年3月23日,陕西省孝义市一药胶生产企业污水处理缓冲池因淤泥搅动致硫化氢溢出,共造成3人中毒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5万元。
事故六:3人死亡,3人受伤!浙江一起污水站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2023年1月10日,浙江省绍兴市一印染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抽取作业时,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从曝光的事故来看,硫化氢中毒事故常发生于排水井、污水池等密闭或比较封闭的污水处理设施内。很多情况是一个人中毒以后,其他人缺乏防护而盲目施救,也跟着倒下。
基于众多此类事故的发生,我们也可以发现和总结存在的几条规律:
1、硫化氢中毒事故绝大多数是在进行管道疏通、污水清淤、污物和粪便作业以及其它硫化氢有限空间作业时引发的。其中,污水厂事故多发生在检查井、污水池、管网、沟槽、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进水口格栅间等位置。
2、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防护用品失效或未使用、设施强度不够、操作错误、设备有缺陷、通风不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物体存放不当、地面滑、有分散注意力行为等,其中个人防护用品失效或未使用是最主要原因。
3、在引起事故人数扩大的众多原因中,盲目施救和通风不良是最常见的原因。盲目施救容易使死伤人数增多,通风不良使中毒事故更容易发生。

.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的防范措施

硫化氢在低浓度时表现为臭鸡蛋味,但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不仅闻不出味道,还会直接麻痹嗅觉神经。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到1000mg/m3时,人体吸入可能发生“闪电型”死亡。
鉴于污水厂过去发生的一系列事故,预防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就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1)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类似坑、池、罐、泵站等环境)前,首先测定该场所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作业过程中应连续测定硫化氢浓度。
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时,作业人员应自觉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系好救护带。
3)一旦发生硫化氢中毒,现场救援人员在没有个体防护的情况下决不能贸然进入现场。第一时间,应拔打应急救援电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救援人员必须穿戴有效的防护服、防护靴、橡胶手套,并配备携气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救出被困人员后,迅速将其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有条件时应立即给予氧气吸入。
5)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普及硫化氢的危害及防范知识,建立坑、池、罐等类似环境作业操作规程,必须建立作业许可、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密监护工作制度,同时,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企业要在高危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并监督作业人员按章操作,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6)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加以完善及演练。

来源:环保水圈、封面新闻、山东危废信息、揭西县应急管理局